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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南极大冒险》有感400字

发布时间:2024-10-14

读《南极大冒险》有感400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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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书,比如《十万个为什么》、《南极大冒险》、《绿野仙踪》……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南极大冒险》,因为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

这本书有毛毛,毛毛的爸爸,咪咪和他们的妈妈。

主要讲述的是他们坐船到冰川去冒险,在冒险中遇到了重重难关,在旅途中遇到了帝王企鹅,冰床,蓝鲸……毛毛和咪咪都不知道爸爸是什么身份,只有毛毛妈妈知道,爸爸由于不想让毛毛他们知道他的身份而伤心,所以咪咪妈妈说的任何事毛毛爸爸都要满足。

后来,毛毛爸爸自己跟他的孩子们说了他的真实身份,毛毛并没有因为他们的爸爸不是警察而伤心。

帝王企鹅是由爸爸来孵化的,在这段期间,爸爸一步也不可以离开孩子的身边,过了一段时间妈妈和爸爸交换,孩子由妈妈来看守,爸爸则去水下捕食。

他们在自己露营的地方看见了北极光,北极光像流星一样美丽,不知不觉,随着他们平稳的呼吸声,夜深了。

他们在一块冰上度过了九天,随着时间的变化,冰变得越来越小,他们已经等待着死亡,可就是在希望快破灭的时候,他们的救星——救援队把他们带上了陆地。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在希望没有破灭之前,不要灰心,更要保护好我们的环境!

扩展阅读

读《最后一课》有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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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最后一课》有感 篇1

今天,老师带我们去观看了《最后一课》这个电影,里面记述了很感人的故事。

故事是遮掩的,在2008年5月12日的一个早晨,谭千秋老师来到了教室准备上课,刚刚上到一半的时候只看见课桌倾斜了,谭老师猛的想到说:“地震来了,同学们快跑啊!”“地震,啊,地震。”听见一位同学在喊着。“轰——隆——隆——”房顶塌了下来,岸上的同学换慌慌张张的逃跑了,“老师,班上还有几个同学没有逃来!”谭老师冲进了教室里,看见还有四位学生没有逃出u,就叫她(他)们都躲到桌子底下,房顶的石板打了下来,谭老师为了不让座子底下的四个孩子受伤,就马上冲到了讲桌上,用自己的身体来保护讲桌下的四个孩子。是半吧谭老师压住了,桌下的孩子们很害怕,嘴里不停的喊着:谭老师,谭老师,您没事吧!这时的谭老师已经奄奄一息、快没有体力了,他在还说:“我没事,在这里等待救援。接下来的这一幕又一幕十分让我感动。

老师是可敬的;老师是美丽的;老师是伟大的。

读《最后一课》有感 篇2

今年寒假老师布置我们看高尔基的《母亲》、都德的《最后一课》等。我看完《最后一课》后心情很沉重,所以想写写我的感受。

《最后一课》是著名作家都德写的,故事讲述法国阿尔萨斯省被德国占领后,就命令学校学德语。而小弗朗士和同学们由于平时不好好学习,因此连母语还没学好。

当他那天去学校时,看到教室里静悄悄他很纳闷。尤其是阿麦尔先生,身穿新衣服,看到小弗朗士迟到不但不批评他,而且让他坐到座位上听课。小弗朗士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阿麦尔先生说:“孩子们,我这是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了。柏林来了命令,阿尔萨斯和洛林两省的学校只准教德语……新的老师明天就到。今天是你们最后一堂法语课,所以我请你们一定专心听讲。”听到这时,小弗朗士心里难过极了,后悔那些逃学的日子。看到这儿,我心里也很难受。因为我听爷爷说过,解放前日本侵略我们中国时,也是要中国的学校学日语。而且日本人对我们中国人杀光、抢光,犯下了滔天大罪。特别是南京大屠杀,更是惨不忍睹。我现在一想到就很难受。我敬佩我们的国人奋勇抗日,终于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

《最后一课》这篇文章使我想到:一个国家不能用自己的语言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我们一定要热爱自己的国家,好好学习,祖国的繁荣昌盛还得靠我们共同去创造。现在我们中国正在向世界发达国家迈进。因此我们学生一定要好好学习,从小打下基础将来才会为祖国做贡献。

读《最后一课》有感 篇3

《最后一课》的作者是是法国19世纪后半期的小说家都德,他写了无数小说,而《最后一课》是都德的代表小说汇集。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课》的前两篇‘最后一课’与‘柏林之围’。

‘最后一课’讲了当普鲁土军*占领了的家乡并剥夺他们学习本族语言的时候,法语老师韩麦尔讲的最后一节法语课,老师刻意换上了平时不穿的礼服讲课,从来不识字的市民也来参加这最后一堂课,就连爱逃课的顽皮学生小弗郎士也认真的参加了这堂课,他们都听得万分认真,万分激动……,等到这堂课快结束的时候,韩麦尔老师深情的在黑板上写下五个大字,“法兰西万岁”,这堂课就结束了。

《最后一课》还有一个典型例子——‘柏林之围’。一位已退休的上校,听到自己的国家战败后晕了过去孙女为了让他不再受刺激,他的医生和外孙女编造了一个谎言,他们每一天都虚拟的告诉这个年迈的老人国家胜利的消息,老人的身体也逐渐康复,但是终究这件事败露了,敌兵占领老人住的城市那一天,外孙女骗他是我国士兵胜利凯旋,老人趁他们不注意去看,得知真相后,当即倒了下去……

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无不表现了法兰西人民的勇敢和爱国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得人们的心善良淳朴,对自己的国家忠心耿耿,而我们呢?有多少人真正忠心自己的祖国,我也和大众学生一样,看的都是韩剧,崇拜的都是外国明星,身上的衣服都是韩版或日版的……,我们的民族意识已经越来越来越弱了,就连我们的民族节日也远远没有外国节日‘繁华’,我们很喜欢圣诞节,我们相互送礼,相互开心,我们更喜欢愚人节,我们相互小心提醒,相互逗乐玩耍,总之,总之我们总觉得外国节日十分有趣。于是,我们对自己的节日便冷淡起来了。

我想,是祖国养育了我们,祖国把我们当作掌上明珠一样对待,给了学生力所能及的保护,我们更应该热爱我们的祖国,更应该从现在开始努力为我们的报效祖国做努力。

读《最后一课》有感 篇4

母爱如河,父爱如山,而我们在生活中却忽略了老师对我们爱,老师的爱是多么伟大呀!像辛勤的园丁浇灌着花朵,像春风吹拂着细雨,像云朵保护着蓝天,像清清的泉水滋润着大地。

星期日,我和几个小伙伴来到了赫山电影院,天空下着濛濛细雨,我们打着伞跑到了电影院门口,买了三张十元的票。

“嘀、嘀、嘀……”时间到了,我们都进了场。老师告诉我们,这次的电影是描叙的汶川大地震中的故事,诉说的是谭老师和四个淘气包同学的故事。

电影开始,全场的灯熄了。故事开始首先是硝烟一片,谭老师弓着身子,张开双臂紧紧地趴在课桌上,伴着雷鸣般的响声,砖瓦、灰尘、石块纷纷坠落到他的头上、手上、背上,鲜血顿时奔涌而出,他咬着牙,拼命地撑住课桌,如同一只护卫小鸡的母鸡,他的身下蜷伏着四个学生,而他张开守护翅膀的身躯定格为永恒……

看了这部电影后,我们都感动得哭了,被老师的爱所感动,被老师刚强意志感动。其实,老师的爱不低于父母的爱,在我们生活中,老师对我们的关怀是无微不至的,老师对我们的惩罚也都是为我们好,是希望我们多学些知识。

老师的爱博如大海!祝所有的老师永远健康幸福!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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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1

月光透过窗格,投下四方信笺似的光影,唤起我所有被深埋的记忆。

自爷爷去世,老房子归他人,我就再也没有回到那里。那片像糖纸般包裹着我几乎整个童年的土地,是否还存留有我童年的痕迹?

那片广阔的棉花田还在吧?童年的我,一步一跳地跟在爷爷身后,突然被那么一片开着白色黄花朵的植物所吸引。爷爷说那叫棉花。呵呵,好温暖的名字!站在它们中间,摘下一朵。源于相信每一朵花就是一座宫殿,而那贪吃的虫子就是童话中的拇指姑娘。将花紧贴脸,又好似用脸去贴近花。感受到,那如密一样绵软的丝滑,我感觉自己里美更近了。有谁能告诉我,那些被我用稚嫩小手抚摸过的棉花,在近十轮风雨冰霜后,花瓣是否还留存我掌心的温度?

那条小河还是同样的清澈吗?酷热的盛夏,它曾是我天然的空调。坐在散发着浓香的青草芳香的岸边,让双脚接受溪水的抚摸、让双脚在水中荡漾,激起细小的水花,不时与水中鱼儿打个照面。拔根小草,学着村头那灵巧的妇人编小虫,却怎么也学不上,也不恼,再来一次。许多个静谧的下午,便在双脚荡起波纹的推助下,与一次又一次的努力中悄然溜走,只留下一个惬意悠闲的身影镶嵌在飞逝的时光画册中。有谁可以告诉我,那片因为我而荡起波纹的小溪水,在风吹冰封后是否还有一圈属于我的涟漪?

那个旧墙角的秘密还没有被发现吧?总在几经确定无人之后,将自己的小宝贝埋在那个旧墙角,仿佛害怕被别人拿走自己的一切。让我想想,里面应该有几片彩色的玻璃纸、一个酒瓶盖、一片扇形的树叶、一张写有毛笔字的小纸片写着爷爷教我的第一个字,还应该有几颗从粮罐里偷出来准备喂小山羊的花生米谁能告诉我,那个可怜的居于阴暗之处的墙角,在铁锹与砖石的洗礼后是否还能一样不少地保留我的收藏?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2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翻开了《童年》这本书。它让我了解了高尔基的童年。

高尔基的小名叫阿廖沙。他四岁那一年,父亲就去世了。从那以后,他每一天都生活在他外祖父家中。在那里,他每天都看到的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他的舅父们为了家产争吵斗殴,愚弄弱者,毒打儿童等等。不久以后,他母亲也不幸去世了,但万幸的是,外祖母一直疼爱他,保护他,给他讲故事。而他也从中得到了些许安慰,外祖母就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让他勇敢的面对这个社会、对未来生活有美好的向往。

对比我,这使我感到羞愧。妈妈一直给我买书,我也很喜欢看书,可是我看书不仔细,总是一目十行,过一会儿就忘了。有一次,数学老师布置了一些较难的思考题。我回家一看,题目比较麻烦,我想也不想,就去问爸爸。爸爸批评我不动脑筋,可我觉得无所谓,又振振有词的回答道:“不懂,就不能装懂呀。”

这又让我想起了不久以前,我有要捐书的意愿。其实,世界上还有许多像高尔基一样贫苦而又有才能的人,只有你伸出援手,只有你有一双会发现的眼睛,就一定可以发掘他们。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要以高尔基为榜样,顽强学习,长大以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3

就在放假的第六天,也就是今天,我终于看完了高尔基的《童年》。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个印章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主人公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了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的时候,母亲改嫁和继父生活。但母亲后来死亡了,过了不久,阿廖沙被外祖父遗弃了,最终走向了人间。

阿廖沙结识到了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他们给了阿廖沙帮助和力量,使他逐渐成为了一个坚强、勇敢、正直的人。他慈祥的外祖母很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文中阿廖沙的性格我很喜欢,他富有正义感,有着仁爱的同情心,好学上进,热情向上。但阿廖沙的童年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也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没有被那么狠的打过,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看到这里,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甚至不用考虑挣钱。我们就像生活在蜜罐里的孩子,但我们却并不知足,总是想有新玩具,新零食,新衣服……。我们总是奢求更多。

这篇文章读起来是悲哀的,让我们感受到在悲剧的氛围中人们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值得我们学习。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4

关于高尔基童年的读后感范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高尔基童年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5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的部《童年》。读了这本书后,心情久久平静,为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而感到震动和同情。

《童年》这本书描述了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随勤劳、干事利索的母亲糊口在外祖父家。外祖母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糊口,善总会战胜恶,外祖父脾气急躁、爱财如命。阿廖沙的舅舅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奁而争吵、斗欧。在家里,阿廖沙看见人与人弥漫着仇恨之雾。母亲不堪忍受家庭,便丢下他,离开了家庭。不久,母亲回来,而后再婚,可她的婚后糊口是不幸福的,她常挨后父打。不久,阿廖沙母亲逝世,他安葬了母亲以后,不久便到“人间”去餬口了。

读了这本书后,心久久平静。我敬佩高而基,他童年糊口是悲惨,亲人接二连三地死去,他却能够顽强地糊口下去,在同情,我清醒得熟悉到高而基童年糊口的时代恰是社会走向衰败的,在衰败的社会,大多数糊口在社会底层的劳动,的糊口都很低,高而基当时的家庭糊口和悲惨的童年只不外是千千万万穷苦家庭的缩影,痛苦童年的孩子何止高而基人啊!是没落的,是无情的社会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辛酸的糊口也磨炼了意志。

我之敬佩和同情高尔基,是高尔基身处动荡社会和贫困家庭,他也气馁,对糊口丧失决心信念,他领悟了生命的宝贵。

岂非这引起的思索么?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6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这本书是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高尔基写的,主要内容是讲了阿廖沙童年的故事。

在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去世了,母亲和外祖母带他去外祖父家生活,在这里,家庭成员经常为了占点小便宜而发生争斗。几年后外祖父破产,将外祖母、阿廖沙和母亲从家中驱逐了出去,靠阿廖沙捡垃圾,外祖母给别人做针线活儿为生,不久,母亲去世,他被迫流落人间,开始独立谋生。这本书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一想起阿廖沙那勇敢顽强的样子,我就感觉惭愧不已,我之所以现在还没有学会骑自行车,全都是因胆小而造成的,第一次,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后一次,后面我就不学了,就是因为胆小,那天晚上,我和妈妈吃完饭就下楼去转转,路上碰到一辆开了锁的共享自行车,妈妈兴奋的说:我来教你骑自行车吧.可我骑上自行车后,总是把握不住平衡,妈妈一松手,我连人带车一起摔在地上,之后我就害怕起来,无论妈妈怎么鼓励、威吓!就是不愿继续骑,天快黑了,我们只好悻悻地回家了。

阿廖沙的勇敢和顽强值得我们学习。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7

《童年》是一本自传体小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作品。主要说了主人公阿廖沙的悲惨的童年,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阿廖沙早年丧父,跟随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性格粗暴,很自私,自己的染坊将要破产,阿廖沙的两个舅舅和外祖父一样粗暴自私。他们经常打阿廖沙,有一次竟然把阿廖沙打昏了。他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他的童年,不过他遇到了小茨冈和老长工,他们让年纪不大的阿廖沙看到了光明与希望。

读完了这本书,我又忧伤又气愤,忧伤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气愤当时如此丑陋的社会。我想对主人公阿廖沙说:“别气馁,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寒冷一定会过去的。”

比起阿廖沙,我的童年可就幸福多了,整天吃香的,喝辣的,穿贵的,玩好的,有那么多人的疼爱,却依然不满足。一进超市便嚷嚷要这要那;走三两步便撒娇的对爷爷说:“好爷爷,我腿走酸了,你背我嘛。”出去吃饭便点最贵最好的。这本书中的阿廖沙如果有更多人的疼爱,就不会整天遭受外祖父和两个舅舅的毒打,如果有很多好的,营养的食物,他或许就不会大病一场。

阿廖沙勇敢正直,面对命运的不幸,不气馁,勇往直前的高贵品质值得让我们学习。我们也要反思,当我们像阿廖沙一样的时候,是否能勇往直前,不向命运低头,而是和它做顽强抗战,阿廖沙做到了,他向我证明,命运是掌握在自已手中的,我也要做像阿廖沙那样勇于面对自已命运的人,握住自已的命运。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8

高尔基出身贫苦,亲自经历资本主义残酷的克扣与压迫,《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小说,好像整篇都是十分沉重的故事,但是“我”却用童真的眼睛、纯挚的思惟去看,去思索,去叙述。

《童年》中有一段描写“我”的父亲死去的片断:“在幽暗的小屋里,我父亲躺在窗下地板上,他穿戴白衣裳,身子伸得老长老长的,他的光脚板的脚指头,希奇地张开着,一双可亲的手安静地放在胸脯上,手指也是弯曲的;他那一对快乐的眼睛牢牢地闭住,像两枚圆圆的黑铜钱,他的和善的面孔发黑,丢脸地龇着牙恐吓我。”在“我”——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小鬼”眼里,由于对死没有概念,所以在父亲死了的时候,“我”居然一点也没有哭,甚至认为父亲在逗“我”玩。父亲对“我”来说真长短常亲近、重要的人,所以“我”的描述里父亲是“可亲”、“快乐”的人。父亲死后“我”家失去了一根顶梁柱,只能去投靠外祖父。这么一个大变化是“我”的童年真正的开始。

当时“我”的外祖父是一个粗暴的人,两个舅舅正在闹分家,家里笼罩着阴霾、争斗,这些对于初来乍到的“我”来说比较难适应,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抽”,于是“我”被雅科夫舅舅的孩子萨沙唆使,将过节用的白桌布染蓝,祖父将“我”打得失去了知觉。“我”做为一个很小的小孩子第一次尝到了“抽”的味道,固然现在的父母有显著的家长做派,但比拟“我”的外祖父来说,父母们远不及他的严肃。

高尔基与“我”良多的地方都可以重叠,也许就是由于高尔基经历了“我”的童年,所以成为了如斯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社会流动家。作文

读《名利场》有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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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名利场》有感【篇1】

作品的主要人物有两个,蓓基.夏泼和爱米丽亚。她们荣辱沉浮的不同际遇构成两条平行交叉的情节线索,串起一幅幅五光十色的英国社会生活画面。夏泼是一个资产阶级冒险家和投机家的典型,她的性格特征是两面三刀,口蜜腹剑,阴险狠毒而又泼辣能干。她的极端利己主义人生观,她的顽强狠毒和魄力才干,她的冒险精神和厚颜无耻,追逐名利的勃勃野心,都体现了自由竞争时期资产阶级的时代特征。她本是一个穷画师的女儿,从小就深受学校和社会的岐视,屈辱的社会地位和世态炎凉扭曲了她的灵魂,爬进资产阶级上流社会的欲望使她变得自私冷酷。这样在仰慕虚荣和追逐金钱的社会风气影响下,她迅速堕落成一个野心家和阴谋家,她决心靠美貌和阴谋,挤进上流社会,猎取财富和权势。初登名利场,她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资产阶级阔少爷乔斯,她卖弄风骚,略施心计,很快使头脑简单的乔斯如醉如痴。就在两人打得火热的当儿,她又发现花花公子罗登有可能继承一笔大遗产,于是她见风使舵,勾引罗登私奔,造成婚姻的既成亊实。紧接着,她又凭自己浓抹艳妆的姿色,引出一连串风流韵事,把达官贵人德夫托将军和司丹恩勋爵一古脑儿拉进自己的怀抱。此时此刻,她有金钱,有权势,有地位,有名望,高高在上,睥睨一切,成了红极一时的上流社会的贵妇人,甚至还有幸觐见了至高无上的国王。作者充满讽刺意味地写道:“经过这次大典,她就算声名清白,好象御前大臣给了她一张德行完美的证书。”作者深刻地揭露了英国资产阶级社会的金钱关系和极端的利己主义是如何象瘟疫一样腐蚀毒害着人们的灵魂的,那里,公开的荒淫无耻受到人们的赞许,普遍的道德沦丧得到社会的鼓励。副标题说明整个资产阶级都不可避免

读《名利场》有感【篇2】

《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平生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

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当时的英国,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取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爆发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然而,封建势力也很强大,爵位仍是人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故事中的女主角丽贝卡.夏普小姐就是以法国巴黎的某个公爵家族为荣耀和护身符,并为自己的纯正的巴黎口音和语法而沾沾自喜。而名利场上另一位“靠翻筋斗过活”的“涂着两腮帮子胭脂”的小丑别德.克劳太太也一直幻想着她丈夫的哥哥毕克男爵能念在兄弟的份上将爵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并为此煞费心思。

事实上偌大的.一个名利场又有多少人为拉拢和巴结这些“勋爵”、“公爵”、“伯爵”甚至“男爵”之类的达官显贵而绞尽脑汁,甚至撕下那本就十分难说的脸皮呢?就连英国最有风度的公子自居的乔治.奥斯本上尉也能邀请到贝亚爱格思勋爵一家子赴宴而洋洋自得,虽然花了大把大把的英镑也是在所不惜。且“乔治的联队所隶属的那一师的将军请客,他得到了很大的面子,和贝亚爱格思勋爵的女儿的朗茜.铁色乌特小姐跳舞。”又因“靠着贝亚爱格思勋爵的面子,得到了一张邀请奥斯本上尉夫妇的帖子得意的不得了。

其实,当时的英国中上流社会里各式各样的人物们又有几个人不忙着争权逐利呢?

名利场》讲的是一贫一富两女孩的故事。两个女孩都美貌无比、能歌善舞。贫穷的女孩瑞贝卡用美貌和不择手段进入上流社会。富有的女孩艾米丽亚心地善良为人厚道。瑞贝卡有野心、心机重,所有的女孩在她面前都黯然失色。最后瑞贝卡沉迷于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最终被丈夫抛弃,而艾米丽亚却拥有一个美满的婚姻,无比幸福。

阅读这本书,可以增进我们对18世纪英国社会的认识,也让我们看到西方社会的弊病——势利。这本书中的两个女主角:艾米丽亚和瑞贝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瑞贝卡城府深、野心大、反应快。艾米丽亚单纯可爱,天真友善,对任何人都没有防备。

这本书中最令我难忘的片段诗瑞贝卡对她孩子的一件事,她对她孩子很凶,孩子问她什么她也不理,还骂人。有一天,有一位公爵来她家,她的孩子跑出来找她,她没有凶巴巴的吼孩子,而是温柔的抚摸他。从侧面描写中突出她虚伪、很有心计的特点。

看了这本书我联想到当今社会的娱乐圈。有一位明星说过:“娱乐圈就是一盆污水,多纯洁的人跳进去也会变得肮脏、黑暗。”

在名利场里每一个人都带着面具与别人交往。我们所看到的也都不一定是真实的。

《名利场》这本书向我们披露了18世纪的英国人对名利的追求的疯狂程度。

《名利场》这本书寓意深刻,我很喜欢。

读《名利场》有感【篇3】

我慢慢到了一个迟钝的阶段,小说只是读一下,却不在有太多感想;并不会批判书中的负面典型人物,只不过是每个人的选择不同而已。人与人之间不需要制造那么多界线,不存在绝对的道德律令,一方面从时间上来看:过去是道德的现在可能是不道德的,过去不道德的现在可能是道德;另一方面空间上来看:不同国家和民族对于道德的定义和范围各不相同。从解释的主体来看,不同人对于历史事件解读不同,赋予了历史事件不同的意义。

这本书读起来文笔朴实,蓓基和爱米丽亚是学生时代的好朋友,蓓基出身贫苦,一心想要在上流社会谋求一席之地;爱米丽亚家境殷实,善良,她只想着与自己的男友乔治过最普通的生活。蓓基与爱米丽亚一起离开学校,蓓基在爱米丽亚家居住一段时间后,去克劳莱爵士家当家庭教师。蓓基在爱米丽亚家居住期间,与爱米丽亚的哥哥乔瑟夫情投意合,由于地位差距,并没有在一起。蓓基到克劳莱爵士家后,与克劳莱爵士的二儿子秘密结婚,婚姻并没有为蓓基带来她想要的名利和财富,蓓基与丈夫没有经济来源却过上了出手阔绰的生活。蓓基依靠与不同男士周旋获得一定财富,被丈夫发现后,与丈夫离婚,蓓基生活状况越来越遭;日后蓓基在与乔瑟夫重逢后,嫁给了资产优厚的乔瑟夫。

由于爱米丽亚父亲破产,乔治一家故意疏远爱米丽亚,爱米丽亚心情沮丧。多宾是乔治的好友,多宾第一次看见爱米丽亚就爱上了她,多宾一心撮合爱米丽亚和乔治,最终乔治不顾家里人反对,与爱米丽亚结婚。结婚后,多宾和乔治作为军人参战,乔治不幸在战争中死亡,多宾承担起照顾爱米丽亚和她儿子的责任。爱米丽亚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照顾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儿子,时常与多宾通信,同时保持对于乔治的忠诚。多宾一人远在外地军营,时间兜兜转转,在多宾快要放弃爱米丽亚的时候,多宾回到了家乡,寻找爱米丽亚。最终爱米丽亚放下对乔治的执念,与多宾在一起生活。

现实生活多多少少有与名利场相符的地方,事情的发展不总是随人意,看人也无法看准,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无法把控。

读《名利场》有感【篇4】

是十九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萨克雷的代表作。 > is the representative work of the 19th century british critical realism bywrited thackeray.主题是批判资产阶级金钱关系,揭露资产阶级庸俗势利的市侩主义,指出整个英国社会就是一个出卖名利虚荣的市场,正直善良一无用处,金钱是唯一主宰。

theme is the criticism of the bourgeois money relationship, revealing the bourgeois vulgar snobbish bourgeois socialism, pointed out the whole british society is a betray and vanity markets, honest good is useless, money is the only master.作者对资产阶级普遍的道德沦丧是痛心疾首的,然而这种批判却带有浓厚的悲观主义色彩。\the author thinks the bourgeoisie universal moral decay is saddened, but this criticism is a deep pessimism

\作品的主要人物有两个,蓓基.夏泼和爱米丽亚。

\the main character of the work has two, becky. which and emily.

倍基·夏普,在我看来,是一个诡计多端、势利的女人,渴望进入上层社会。她原本是一个穷画家的女儿,从小就深受学校和社会的岐视。她的灵魂被屈辱的社会地位和冷酷的世界扭曲了。她想爬上资产阶级上层社会的愿望使她变得自私和冷酷。就这样,在崇尚虚荣、追逐金钱的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她很快堕落为一个野心家和阴谋家,决心凭借美貌和阴谋挤进上层社会,追求财富和权力。

times which, in my opinion, is a shrewd, eager to enter upper-class snobbish woman. she is the daughter of a poor painter, from an early age by the school and the discrimination of the society, the humiliation of social status and social naked distorted her soul and climbed into the bourgeois society desire makes her selfish ruthless. so admire vanity and social atmosphere under the influence of chasing money, she quickly degenerated into a aspirant and schemer, determined by her beauty and conspiracy, squeeze into high society, hunting for wealth and power.

她靠讨好那些有钱有势的贵族而一步一步往上爬,最终,倍基成为了有金钱,有权势,有地位,有名望,高高在上,睥睨一切,成了红极一时的上流社会的贵妇人,甚至还有幸觐见了至高无上的国王。she by cosying up to the rich and powerful nobles and climb step by step,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end, the times became the money, power, status, fame, on high, above all, of the upper-class lady, even lucky enough to see the king of supreme.

另一个主要人物爱米丽亚,她是同夏泼对照的形象。她是一个富商的女儿,被认为是她父亲眼中的明珠。她爱看小说、幻想、善良柔美的性格,渴望真诚美丽的爱情。。她把自己的全部爱情都献给了外表英俊热情的乔治.

奥斯本和乔治是一个粗俗而浮夸的花花公子。蜜月结束前,他到处追女人。而心地淳朴的都宾真心真意地爱她,她却不愿意用真诚的爱情报答,始终对都宾保持着若接即离的态度,隐隐流露出高傲和自私,她这种充满幻想和浪漫主义色彩的爱情,不但毁掉了她自己,也毁掉了都宾的幸福。another main character emily, and she is the same which contrast image.

she is the daughter of a wealthy businessman, by his father as an eye, she love novels, love fantasy, good personality vulnerability, eager to sincere love.. she had devoted all his love to the handsome enthusiasm of george osborne, and george is a vulgar grandiose playboy, wedding honeymoon is not over, it involved incense hooking up everywhere, chasing women. and has a simple bean sincerely to love her, but she is not willing to use the sincere love in return, is always available to all guest if maintained by the attitude, faint show pride and selfishness, she this is full of fantasy and romantic love, not only destroyed her, also destroyed all of happiness.

不过,在电影的最后,倍基和艾米利亚都明白了:名利只不过是过眼云烟,是虚无的,艾利米娅接受了善良的都宾而且倍基放弃名利归于平淡。看完电影,我对结局十分满意,追逐名利或许可以使人上进,但是不可以迷失自己,人生在世,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平平淡淡才是真!

at the end of the film, however, times and leah see amy: teachers only, is worthless, eli mia received a kind of all guest and times to give up fame and wealth to insipid. after the movie, i is very satisfied with the outcome, the pursuit of fame and wealth may make people progress, but can't lost myself, in life, to cherish their own, plain is the true!\

读《名利场》有感【篇5】

放下书本,才发现时间已过去了好久,整个人还深深浸在这本书的气氛中,极其奢华的聚会,绚丽夺目的礼服,还有一个个衣冠楚楚,举止大方的绅士,小姐们,好一个英国的上层社会啊!可我怎么看到的尽是一张张虚伪的笑脸,一位位神色各异的像是带着面具的“假人”,热情的外表下掩饰着那颗冰冷的心,还有那些银质的餐具,满桌的美食,这是拿多少钱才堆出的盛宴。这简直是一个物化的世界。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上层社会们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下层百姓却是苦不堪言,夏泼(书中女主角)就是一位下层百姓,她渴望拥有・上层贵族们的生活,渴望为上层社会所接纳。为此,她十分热情的对待那些达官贵族,使出浑身解数地巴结他们,最后因为她的自私与贪婪,连幸运找到的那为坚贞的丈夫也离他而去。家徒四壁,可谓惨亦,她仍没有悔改,消停了一会,又恢复了本性,()举债参加上流社会的聚会去了。她让我看透这个物化世界下人心灵的极度扭曲。

幸好书中的另一部分人让我看到了人性中的光亮。爱米丽亚的善良,坚忍,真诚,多登上校的忠诚,责任都让我感到仿佛丝丝暖气沁入心田,虽然他们也生活在这个物化的世界,许多行为中也透露着物化的痕迹,但他们中共有的品质还是鼓舞着我。

不禁有联想到了祖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可是有越来越多的人,如同夏泼一样,心中满载着黄金梦,拜倒在黄金的脚下,还大声嚷嚷“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于是乎,这些人为了赚钱,不择手段,什么“姜你军,蒜你狠、豆你玩……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暴露出了商品经济对人们冲击日益加强,怎么办?我们中国也有爱米丽亚,多登上校那样的人,他们敢于直面现实,针砭时事;他们敢于直言批评,一针见血。以前一直忽略了他们,看到《名利场》。我才大悟,要好好向他们学习。

读《名利场》有感【篇6】

所谓名利场,就是指社会上的权贵阶层和商业圈。在这个圈子里,人们会为了名利而奔波。他们为了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和资本收益而拼尽全力,不择手段。电视剧《名利场》描绘的正是这个社会现象。

《名利场》以一家大型投行为背景,讲述了一群金融精英为了争夺更高的权利和利益而相互角逐的故事。这群人聚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完整理性的财富运作系统,试图通过各种手段来获得财富和力量。但是面对这种竞争,成败之间并没有一条明确的界限,所有人都在争取利益并避免风险。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有赢家的喜悦,也有输家的痛苦。

电视剧中的人物形象和情节描写非常生动,真实。他们的内心世界也被很好地刻画出来。这些人往往在名利场中感受到失落、悲伤和孤独,但是他们又不得不站在对立面,寸步不让。这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同流合污”的状态。所以,在名利场中,个人的利益往往会胜过所有道德和规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如此脆弱。

在看完这部电视剧之后,我对名利场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意识到,在现代社会中,名利成为了许多人心中最大的追求。但是,如果把一切都建立在名利之上,就容易导致一些不好的后果,比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道德和公正等等方面的问题。

作为一个人,当我们追求名利的时候,我们应该要明白,诚实、友善、公正、正义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品质。如果我们因为名利而背叛这些品质,那么我们的境遇将会更加悲惨。相反,如果我们能够坚持这些品质,我们就可以在名利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因此,《名利场》不仅让我们更加了解现代社会中的名利竞争,也让我们对人生的追求有了全新的认识。这部电视剧不仅是一部情节生动、令人难忘的影视作品,更是一部对现代社会、个人追求的深刻思考。

读《名利场》有感【篇7】

《名利场》是英国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

故事的主角,利蓓加小姐,是一个尝够了贫穷滋味,一门心思要掌握自己命运,摆脱贫困的有野心的漂亮姑娘,她的坎坷悲惨的一生正如我为她所加上的定于一般复杂。利蓓加不择手段,凭借谄媚奉承,走歪道,钻后门攀高枝变成了凤凰。她的一生中,有过富足短暂的快乐,却也有过负债累累的惨况;有过真挚不灭的爱情,却也为了名利而舍弃名誉选择背叛。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了利蓓加一个惨痛的教训丈夫弃她而走,儿子与她断绝关系。对于一个从小就失去双亲的她来说,丈夫、儿子就是全部的感情寄托,然而这一切也被她的贪欲所吞噬了。

在这名与利的战场上,在这没有硝烟与血腥的战场上,人性善恶的拼杀,似乎显得更加惨烈,更加悲凉,而主角利蓓加在这里输掉了一切除了一副躯体,她已然一无所有名利场读后感600字名利场读后感600字。

艾米利亚,作为陪衬的主角的同窗女友,一个富商家的千金。在她看似不幸的前半生中,屡屡出现波折,却总能有希望的星火指引她前进。她一个懦弱温顺的女子,却总被驯顺的命运命拨弄。从富裕中陷落贫困,从上流社会中坠入卑贱的深渊。又是于此,这乃是她重新振作,重新用纯净善良的心获得幸福。是上天为她的忠贞所感化了吗?那就是所谓的因果吧。(祖国在我心中作文)

在那个工业发达,战争频频的年代,在那个名利心、贪婪欲横行四起的社会里,艾米利亚信的多么可贵!正是她的仁爱,战胜了无情的名利场种种罪恶,赢得了上帝的怜爱,和珍贵的爱情。

利蓓加与艾米利亚不同的处事态度,导致了截然相反的结局。

也许这正是萨克雷的客观主义在作怪,他不喜欢将人物绝对看待,人情善恶他面面俱到,不遮掩善良人的缺失,也不遗漏狡猾者的一节可取之处,所以他让利蓓加在结局作了一件弥补良心的事成全了艾米利亚与都宾

读《名利场》有感【篇8】

当我在读英国作家萨克雷的著作《名利场》时,虽然文章中充满了嬉笑怒骂的语言,使我禁不住哈哈大笑,但越是读到后面越是揪心与沉痛。

故事中第一位女主角蓓基·夏泼出身贫苦,聪明机智、美丽动人,她凭借着阿谀奉承与美色跻身上流社会,最后还是被上流社会所抛弃,被迫流浪到欧洲大陆,尝尽人生坎坷。而与蓓基·夏泼的地位截然相反的富家小姐艾米莉亚·赛特笠性格善良,但却蠢笨。在生活遭受巨大创伤时候,却把虚伪的乔治·奥斯本当成所有的寄托,经历丧夫、育儿、丧母等等坎坷后,才在蓓基·夏泼告知下发现身边的真爱。两位主角此起彼落的遭遇,以及围绕着两位主角依次登场的人物,构成一个尔虞我诈、争名夺利、投机取巧的名利场。

蓓基·夏泼是一位道德败坏的女人,除此之外我更怜悯她是那个时代的受害者。她出身低微,由于父亲是个酒鬼,饱受困苦。从8岁起就开始替父亲处理事情,想方设法劝走那些讨债的人们。贫穷的生活已经使她养成阴沉沉的性格,比同年的孩子懂事得多。父亲死后,她被送到平克顿女子学校,在那儿受到了平克顿小姐以及其他人的百般歧视。蓓基·夏泼本性就不是忠厚,更遇到唯利是图的平克顿小姐,一棵不良的树苗没有遇到好园丁,怎么能长成参天大树?在当时,能改变命运的就是寻找一位好丈夫,可惜她婚姻上也是坎坷。她本可以与乔瑟夫结婚,却遭到了乔治?奥斯本的干涉。乔治?奥斯本认为她出身低微,不配成为他的亲戚,不配当爱米莉亚的嫂子。因此,蓓基想成为乔瑟夫夫人的希望化为泡影。无奈之下,她只好到克劳莱家当家庭教师。她知道罗登·克劳来是个十足的无赖、赌徒、混混,她根本就没有看上罗登。可是当得知罗登会得到姑姑克劳莱小姐五万英镑的遗产时,就千方百计地抓住了罗登的心。原以为克劳莱小姐的开明能原谅她与罗登偷偷结婚的行为,哪里知道克劳莱小姐精明势利,身份低贱的她怎么能迈入“高贵”的克劳莱爵士家呢?当罗登无法继承姑姑遗产,为了养家糊口,她成了斯丹恩勋爵的玩物。多年来,罗登一直靠她供养,最后抛弃了她,却接受了她从斯丹恩勋爵那儿为他谋得的职位。

只可惜蓓基一味地追求名利、财富、权势及社会地位,并以牺牲友谊、爱情、婚姻为代价。她得到了她想得到的,也失去了她所不想失去的。为了得到想得到的,她对别人的损害也非常令人憎恨,但她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者。

各位想跻身名利场的女孩们,萨克雷的这本著作就是你们进入名利场前的必读物之一。眼看着那么精明能干的邓文迪女士,刚刚在名利场中摔了狠狠的一跤,这真是一个提醒:那个场可是步步惊心啊!我相信,邓文迪女士一定也具备蓓基永不言败、积极向上的精神,不知道在门口徘徊的女孩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小说中,另外一位女主角——美丽动人的艾米莉亚,品性虽然善良、温柔,但是也没少得到萨克雷的讽刺。艾米莉亚看起来完美无缺,是一位善良的好妻子、尽善尽责的好母亲,却在父亲破产的情况下,并没有为家庭的环境改善而努力,而是将自己全部的情感寄托在怀念放荡奢侈的公子哥乔治·奥斯本身上。失去丈夫后,艾米莉亚把孩子的需求看作是最重要的,为此和母亲经常产生口角;在爱情上,对去世丈夫的盲目崇拜,一次次伤害非常爱他的都宾先生的心,若非蓓基告诉她丈夫的真实嘴脸,她估计要孤老终身了。生活上的逆来顺受和爱情的盲目,这种愚昧的善良,让她一直过的很挣扎。感恩都宾先生矢志不移的爱,最后让她回归幸福里。

蓓基和艾米莉亚是19世纪英国女人们的代表,一切的荣耀,都被安在丈夫的地位身上。她们或是主动或是被动放弃“独立”两字,成为男人的附属品之一。女性全部的依附,只能让男人把女人做为养儿育女的工具或宠物,遇到责任心强的男人,也许会养你一辈子;如果运气不好碰到罗登一样的男人,可想命运会是何等的悲催!男女关系、夫妻关系的复杂度,以及女性究竟应该在家庭中需要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是人们一直讨论的不衰话题。我真心的认为,做为女人准备扮演什么角色,取决于女人想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如果想依靠男人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那必然把大脑的容积量减少,善于包装自己,百依百顺,必能过上称心的日子。如果要做丈夫的左膀右臂,那需要一颗足够强大包容、不断学习进取的心,其实男人绝对需要心灵伴侣。

亲爱的女友们,你想要什么,在于你站在那个位置上!

读《名利场》有感【篇9】

19世纪的英国艾米利亚与蓓基同时毕业于英国一间著名的女子学校。善良的艾米利亚将无家可归的蓓基带回家。蓓基是一位爱慕虚荣、贪图势利的女孩出身贫寒但野心勃勃的蓓基·夏普(瑞茜·威瑟斯朋)从小就立志不惜用任何手段进入上流社会蓓基先是在爵士彼特·考利家担任家庭教师在那里她不但获得了孩子们的喜欢还得到了考利家的老处女姑妈玛蒂尔达的赞赏。

但是蓓基心里清楚如果不离开乡村去到伦敦生活就不能真正的进入英国上流社会。所以当玛蒂尔达姑妈邀请蓓基去伦敦时蓓基毫不犹豫地接受了邀请。在伦敦蓓基再次遇到了她在平克敦学院时的好朋友、出身富裕的艾米利亚·塞德利(罗莫拉·盖瑞)。

艾米利亚爱上了迷人的军官乔治、奥斯本。并不顾家庭反对毅然嫁给了他而蓓基也秘密地和罗顿·考利(詹姆斯·普尔弗伊)、考利家族最有可能的继承人结了婚玛蒂尔达一气之下将新婚的小两口赶出了家门。她利用自己的年轻、美貌赢得了军官罗顿的欢心拜金的蓓基很快成为上流社会的一朵交际花在军官与社会名流之间周旋。艾米利亚的丈夫也为蓓基着迷这令艾米利亚十分伤心。

这时拿破仑再次发动了对欧洲各国的战争乔治和罗顿都应召入伍。当时的社会风气十分败坏人们赌博成风罗顿欠下巨额赌债。蓓基为了帮罗顿还清赌债向伯爵借钱条件是答应伯爵的晚餐约请。由此被罗顿误会而离婚。此后的蓓基贫困潦倒沦为歌舞女郎。艾米利亚不计前嫌与一直对蓓基存有爱意的哥哥一起接蓓基回家。此时的蓓基决定重新面对生活。

(读后感)

蓓基这个女性书中有大量的笔墨写她用现代人的眼光审视她是一个懂生活、懂男人、懂的怎么套取最大利润的女人知道事物发展规律。她从小受下层社会的熏染又受过高等教育在不同的生活环境下她的个性被扭曲她所受到的歧视比所受到的教育多。她攻于心计虚伪撒谎表现是社会的最底层人为了生存不择手段的所为。

是生活在富裕社会里的艾米和那些高贵的贵族夫人、小姐们不能了解的。她受过高等教育渴望上流社会的生活她认为自己无论从哪个方面也不能比这些人更愚蠢更卑鄙她的智慧和美貌都大大超过了这些上等人她费尽心计的要求这个社会接纳她让所有的男人都倾慕她在这些有地位的男人奉承中虚荣心获得了极大的满足她甚至于嘲笑艾米利亚失去丈夫的爱情从个人内心的角度来审视这个女人她是悲哀的是个悲剧人物她看不透艾米这种女人身上那份恬静的对爱情执着的高贵品质。

读《名利场》有感【篇10】

这几天,我一直在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不仅教会了我虚荣心就像一个魔鬼,不顾一切地追逐名利和荣华富贵,换来的只会是一场空,还使我们真真切切地了解到19世纪英国社会的不良风气,充分懂得了“浮华若梦”的意义。

在书的开头,有两个主要人物,丽蓓卡和爱米莉亚,一个富人一个穷人。除了金钱上的巨大差异外,所受到的待遇,以及性格上都有很大的不同。瑞蓓卡口蜜腹剑、两面三刀、阴险狠毒,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是“金钱是唯一主宰”的思想,使她在学校、在社会都饱受歧视,人情冷暖扭曲了她的思想。

而爱米莉亚,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都受人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如何的困难阻挡着她,正因如此,她不需要努力就能进入上流社会,所以变得天真善良,甚至有点傻里傻气。通过对这两个人物的介绍,可以看出英国社会是一个追求金钱和荣誉的世界;也说明了追求名利不仅会毁了自己,还会毁了别人,正是所谓的“害人害己”。

我也认为这种不良气氛不仅存在与19世纪的英国社会,现在也存在,无论它在**,都表现出这种气氛。书中写着,瑞蓓卡是一朵“飘零的落花”。可是,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一朵朵的“飘零的落花”,正是因为对生活的不服,对名利的不服,造就了她或者他们的追逐名利的脚步。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瑞蓓卡看似一步步地要走向上流社会的同时(当然最后的结果就是虚荣覆灭),我并不开心,反而感到恶心、厌烦;而天真善良的爱米莉亚虽然遭遇了种种不幸,我也很同情她,但她总比瑞蓓卡要好的多,不用做那些拼尽全力却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事情。我想作者萨克雷一定也有同样的想法。

终于到结局了,但却并不如我所想:一般的**结局说不上十分圆满,但至少也让人欣慰。可是,在《名利场》里,虽然爱米莉亚最终和都宾过上幸福的社会,算不上是全部的悲剧,可是急功近利追逐名利的瑞蓓卡却落得一场空,只好投身于慈善事业中……

这本书充满了作者萨克雷对名利世界和虚荣社会的讽刺。可是,他何尝又不是身在名利场中?瑞蓓卡、爱米莉亚、都宾都只是名利场中的几个代表,你,我,他们,以后都会踏入名利场,踏入这个险恶的世界。

时代在变,而名利场永远不变。世界人民,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摆脱无边无际的名利场?

读《名利场》有感【篇11】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束这个绵长厚实的故事,想要一窥尊贵的多宾少校的人生结局,看他是否在别处获得了应得的幸福;想要了解谎话连篇、机灵多变的丽贝卡是否恶有恶报,最终被印度文官约斯驱逐,归于流浪。至于那个天真可怜的阿米莉亚我并不关心她接下来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因为目前看来她的生活还挺不错,在小说里她已时来运转,重新过上贵族生活,金钱匮乏的时期于她一去不复返,无论何种处境在小说里关于她的戏份总是比较乏味,虽然作者在前面部分对他赞赏有加。

阅读《名利场》这部小说花了我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包括十几个夜晚和业余空闲时间。我是奔着这本吸引人的书名和萨克雷的名号而去的。我最早看的一部外国小说《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曾直言尊崇萨克雷先生,此番我也借由此领略了他的小说之气度与风采。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也不谈小说描写的人物覆盖之广,上至欧洲各国皇室、达官贵人,中至发达商人及其亲属家眷,下至小摊小贩、佣人婢女的行为心理刻画,皆活灵活现、真实可触。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

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虽然作者并未故意划分,但事实就是如此。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人大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故事里几乎每个诚实而善良的人都热爱他。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两人还同为虔诚的徒。多宾在彼此相识之后的十八年中以乔治奥斯本(此时阿米莉亚为乔治的女友)最好朋友的身份为他俩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阿米莉亚家道中落乃至穷困潦倒后暗地里拿出大笔资金接济可怜的寡妇和她和乔治的孩子,为他们购买、寄送数不清的高贵礼物;他的朋友乔治奥斯本在世时多宾没有动过一点歪念头,只是虔诚地希望他心爱的阿米莉亚物质充裕、心灵快乐。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可是我们的作者不知出于何种意图,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至于故事的主角,出人意料,竟是一位女士,在那个男尊女卑再自然不过的时代,将一位女士塑造为主角实属不易,何况她还出身卑微,孤女一个,她叫丽贝卡夏普。在深入阅读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她与《红与黑》中司汤达笔下的于连索黑尔不无类似之处。他们同是一心向上爬者,都曾从社会底层爬入了上流社会,出尽风头,最后又都从高处跌落,只是法国的于连被推上了断头台,而英国的丽贝卡生活归于平常,不惊不喜。他们俩虽一个是男一个为女,可是都勤奋努力,有着某方面的天分,聪明机灵,超越常人,只是社会不允许他们跨越固有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朝气蓬勃、不断攀升的人物典型。

言归正传,在那个讲究出身血统、社会地位的时代,丽贝卡和普通人一样卑微,被人瞧不起。虽然她禀赋异常,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又精通歌唱,性格温和总是满脸微笑,又精通几种语言,学识渊博眼界开阔,不亚于任何一位上流社会的男士,在各种社交场合她虽不是最漂亮的,但是有她在的地方她总是最迷人的一个,男人迷恋她,女人嫉妒她,她多才多艺,很少有女士能比得上。

这个女人有如此众多的优点,可是只要有一个缺点就足以将她所有的优点都抹杀掉,这就是她卑微的出身。当时,英国上流社会的人从来不屑于与贫民百姓交往。同时,这个一心向上爬的女人也有许多品行恶劣,心灵邪恶之处,深为读者所唾弃。她是个天生撒谎者、表演者,仿佛蜘蛛般布下天罗地网般的谎言,欺骗愚蠢的人、欺骗信任她的人、欺骗善良的人,这一点我是对她深恶痛绝,和前段时间看的肥皂剧《女人的颜色》中的姚倩倩有得一拼。撒谎对她来说是习以为常,是像说真话一样自然的事,心灵早就已扭曲。小说里有些人评价她为水妖,在情在理。总之,这是一个多面的、立体的女性形象,为世界小说人物画廊增添了的浓墨重彩的一笔。

小说作者通过丽贝卡和阿米莉亚两条主线的铺排、交叉前进,广泛描绘了上流社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贵族与奴仆的生活百态、日常生活情景。世袭的贵族制度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给懒人创造了享乐的摇篮,同时也阻碍了优秀人才向上层的合理流入。贵族人士随意挥霍着劳动人民缴纳的税收,四处举债赌博、玩乐、宴饮、招摇,只靠着亲戚间争夺遗产来维持以后奢靡的生活,如成功则一朝在上,如失败则再也无回天之力,很多人处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生状态。

书中不时涌现出精彩之处,有些比喻让人拍案叫绝,比如有一章的开头部分作者将英国房子的二楼楼梯窗口做了特写和详细描述,作者透过这扇窗观察和摹写在楼梯上来来往往的人和事,男人、主妇、佣人、孩子、客人、律师、医生等等,他们从这里下楼或者上楼,上楼时是什么表情,做什么事,下楼又是什么表情,发生了什么事。作者通过这个微型的窗口洞察这里来往的人,也洞察社会上的是是非非、人性的光明与黑暗,各自的喜怒哀乐,它绝不仅仅只是一座十八世纪英国房子普通的窗口。

小说中滑铁卢战役展示的社会波澜壮阔的画面,几位主人公命运的颠沛流离、起伏不平,在故事的结尾最终归于平静喜悦。作者语言的诙谐幽默。讽刺机警,到处可圈可点。可惜我只是作为一位业余的读者,抱以虔诚之心,对作者致以敬意。正如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写下的:啊!名利虚荣,虚荣名利!人生在世哪个能幸福?哪个能如愿?即使能如愿,哪个又能满足?如此智语,又何须多解释,些许有人生经历的人都能颔首明了。

[感悟]读《只有一个地球》有感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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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地球的外表、资源、和人类所造成的破坏,而且还讲述了人类不能够离开地球。

当我读完这篇课文的时候,我感到了恐惧,如果地球真的被破坏了,我们能到那里去。到那时侯,人类将灭绝,不,地球上所有的生物都将灭绝。想到这里,我仿佛看到植物正在枯萎、海水冲上大陆、大楼正在倒塌、臭氧层全部消失、雪山开始融化、地震开始发生、雪山全部喷发、病毒都在爆发、动物全部灭绝、人们正在逃跑……这难道就是世界末日!我多么想高声对全世界喊到:“快,停止吧!停止向天空排放浓烟、向江河排放污水、停止猎杀动物、停止滥用化学物品、停止战争……为了所有生物,也为了我们自己,停止吧!”望着窗外正在欢声歌唱的小鸟,我又陷入了沉思:难道地球真的会被破坏吗?不,仿佛有人在回答我。对,只要我们珍惜现在,节约资源,地球就永远是我们生活的乐土。想到这里,我仿佛又看到了茂密的森林、清清的河水、奔跑的动物、高兴的人群……是的,从小事做起,开始节约吧!

地球,多么美好的星球。让我们一起保护它吧!

读金锁记有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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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金锁记有感 篇1

金锁记读后感1500字:

张爱玲《金锁记》中的主人公曹七巧,是一个可怜又可恨的人物,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

七巧的婚姻是不幸的,因为金钱利欲的驱使,致使两个阶层截然不同家庭组合在一起,使她始终忍受着常人不能理解的心理上重重的打击,导致她人格扭曲,行为变得乖戾,最终带着重重的枷锁走完了自己悲惨的一生,亲生儿女也都变成她的牺牲品,过着与她一样的不幸生活。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小说《金锁记》一开始,从两个丫头小双与凤萧的对话中引出了女主人公曹七巧,并申明了她卑微的身份:娘家是开麻油店的,嫁给了姜公馆有残疾的二少爷,做了姜家的二奶奶。“凤萧哟了一声道:‘开麻油店的!打哪儿想起的?像你们大奶奶是公侯人家的小姐,我们那一位虽比不上大奶奶,也还不是低三下四的人’。”小双道:‘这里头自然有个缘故。咱们二爷你也见过了,是个残废,做官人家的女儿谁肯嫁给他?”

七巧是小商贩家的女儿,小时候过着平常百姓的生活,有着平常人情感上的需求。然而金钱利益的诱惑使她由小商贩的女儿摇身变成了姜家的二奶奶,从此披金戴银,吃喝不愁,还可以使奴唤婢,可谓是拥有了一世的荣华富贵,却因此戴上了沉重的枷锁,葬送了自己的一生。从此,她每天都要面对她丈夫那如同没有生命的肉体,低三下四的忍受着姜家上上下下的所有人的歧视,连同丫鬟都不把她放在眼里;姜家二少爷得的是软骨病,整天躺着,“七巧哧哧的笑了起来道:‘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还没有三岁孩子高哪!’她嫂子一时想不出去劝慰的话,三个人都愣住了”。此时的七巧欲哭无泪,心里的痛无处倾诉。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文中极少有的描写七巧平静喜悦的句子。她渴望与正常人一样的爱情与生活,渴望别人的理解。然而梦想被残酷的现实燃成灰烬,她自己被重重的枷锁压在肩上,压得透不过气来,总是在绝望中挣扎,孤苦无依,没有一个人能靠得住的,即靠不得婆家又靠不得娘家,别无选择。

“只等丈夫和婆婆先后去世,等到分家时,七巧便熬出了头!”“七巧虽然不满意分家方案,虽然孤儿寡母还是被欺负了。”可终究曹七巧还是自己做主了!“她带着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另租了一幢屋子住下来,和姜家很少来往。”本该从此过上安静的日子。然而,金钱的诱惑与长期的精神压抑扭曲了她的灵魂,不幸的婚姻毁掉了她的幸福。她不再相信任何人,她开始变本加厉的报复身边的人,以致于自己的亲生儿女都不放过。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亲手扼杀儿子的婚姻,又亲手毁掉了亲生女儿的幸福。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他知道儿子女儿恨透了她,她婆家人恨透了她。她娘家人恨透了她。”七巧被金钱利欲的驱使,加上长年累月的病态心理,将她的内心摧残的人不人鬼不鬼。对自己的变态心理早就习以为常,麻木不仁了。“人生在世,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七巧的生命结束了,可怜又可恨的她悲催、绝望的一生中,始终不明白到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七巧本该拥有平常人的爱情与生活。她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然而如果挑中了他们中的一个,她将过着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的平常人该有的平淡的日子。

一切皆为虚妄,随它去吧!三十年前的人已经死了!三十年前的月亮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

读金锁记有感 篇2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同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后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么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美好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后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己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己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己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后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只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

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能力。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知道吗?他知道,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后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后的最后,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己,当时的自己快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己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己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己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己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己的命运从来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读金锁记有感 篇3

《金锁记》写了在新旧交替的时代,以曹七巧为主的姜家一行人的命运变迁。其中姜家二奶奶曹七巧受封建的毒害,可最终她又成为毒害他人的封建家长,如文中所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可见“金锁记”的金锁其实是黄金的枷锁,“金锁”是封建落后的思想对人性的封锁。

开篇从描写月亮开始,又以月亮结尾,文中更是多次出现与月亮相关的描写:三奶奶的陪嫁丫头凤箫夜里看见自己在月光中的手是青白色的、长安在月夜里悲伤地吹起口琴、七巧与儿子长白夜话的晚上月亮像个狰狞的脸谱、七巧的儿媳芝寿绝望倒在床上时,月光里她的脚是尸身的颜色——显而易见,“月亮”这一意象在《金锁记》中绝非团圆美满的象征,相反的,它的出现都伴随着惨淡的命运的发生,正如开篇所述“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可以说张爱玲从一开始就预示了人物命运的悲剧走向。

作为线索一般贯穿了三代人的七巧无疑多占笔墨,她悲剧的婚姻使她压抑而疯癫,这是她的可悲之处;她的出身造就的粗俗尖刻与行为上的不检点受人轻视,这是她的可恨之处。时间的飞速跳跃加速了故事进程,以十年为分界线:十年前的七巧作为弱势的一方被人操纵着命运,十年后的七巧在丈夫、婆婆逝世后一跃成为强势的封建大家长,开始在子辈身上延续她的悲剧,譬如对儿媳的压迫与针对,以及对女儿长安的荼毒。

长安这一人物与七巧是现在与将来的关系,从长安受到毒害的心路历程可以窥见七巧这一人物的性格形成。比如母女二人在感情生活上有相似点,都因封建家长的干预所以无疾而终或遗憾错过。只是长安要更勇敢一点,她为和童世舫在一起努力戒鸦片,虽然一切在七巧的干预阻挠下如螳臂当车,无济于事。

而“鸦片”这一事物充满了时代标志,它是包裹在飘飘欲仙醉生梦死外壳下的腐化的败絮,七巧从当二奶奶时就靠吸食鸦片麻痹自我,自甘堕落,而她成为封建大家长后又引诱女儿成为鸦片的囚徒。我认为鸦片在文章中不仅是一种增加时代感、真实感的道具,更是除了封建思想之外残害人性的另一道“金锁”。

张爱玲以她独有的华美而悲凉的笔触写下的姜家兴衰的几十年,无疑受到《红楼梦》的影响颇深,其中尤以对姜家细腻的布景环境描写为典型,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

读金锁记有感 篇4

薄夏的午后,静静坐着,捧一杯香茗,读一个故事,那幽幽的笔,诉说着一世的沧桑,淡淡的馨香化为苦涩的氲气弥散开来

《金锁记》是张爱玲早期的作品,完成时她不过23岁,这个早熟,执着,凉薄却富有才情的女子,她在本书中空前深刻的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曹七巧,曾被称为张爱玲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在之前所读的小说中似乎从未有遇到类似角色,那么疯狂,那么变态,那么神经质,那么难以置信,像一个孤魂野鬼。然而,你又会觉得她是可怜的,觉得她的悲剧是注定的,她命当如此,她是一个疯狂的凶手,可你却不忍心判她一个凌迟处死或五马分尸。你会感到她的一生是不幸的,即使你唾弃她。她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年代,她的生命从一开始就被加上了诅咒。她是一个恐怖的幽灵,更是一个失控的木偶。

她疯狂忘我的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人性的恶在那一刻达到了极致。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她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了一旁的我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这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呢?

或许是被锁住的欲望所产生的破坏性,这种破坏性是极大的,它毁了曹七巧的爱情,儿女。当欲望本身被压制到一定的程度,它就会以另一种力量与之势均力敌的形式出现,那就是复仇;而当复仇的对象无法成为一个具体的可捕捉的对象时,复仇的对象便转化成了自身,也就是以自残的形式出现。其实,就大多数的个体来说,相对于生存外部环境而言的物质需求与来自人内部的情欲几乎是同时,并以同等的能量出现在生命中的,当物质与情欲可以相互转换彼此补足时,人将处于一种非常平衡且幸福的状态;就如我们所熟悉的王子与公主的美丽童话,便是以物质欲望的完美结合所呈现出来的。但若这两者发生了冲突,比如《金锁记》里的故事,那么这两方的斗争就只能是以残骸自身作为唯一的结局。

张爱玲的文字让我纠结,曹七巧的人生让我惊悚,人性恶的发展扑朔迷离捉摸不清,却吸引着我一遍又一遍去观察思考它。每个人的心里都埋藏着罪恶的种子,让它孕育发芽成长需要营养和土壤,它会长成什么样子取决于你给了它什么。曹七巧那朵恶之花凋零的时候,又有多少罪恶的种子正在一片温热的土壤中蠢蠢欲动。正像张爱玲篇末所言: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阖上书本,依稀稠稠密密的思绪涌上,反反复复。

抿一口茶,聆听半世沧桑。

读金锁记有感 篇5

《金锁记》通过描写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折射出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攀附权贵。七巧出身卑微,嫁到公侯人家,他的大哥是高兴的,而可怜的七巧以身相许的却是一个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三岁孩子高的残疾人,即使这样公侯姜家老小上下全然不待见她,让她在家族的宗法礼教和人伦纲常双重无形的枷锁下,不敢越雷池一步,无形的枷锁不仅桎梏了她的人生自由,同时也压抑着她的情欲自由,这为她以后扭曲的病态人性和悲催的命运深埋下伏笔。

多舛的生活熬过十年后,糟糕的丈夫和强势的姜老太太相继过世,十年的青春终于换来属于自己些许的物质上的补偿,但却没有换来被压抑情欲的解放。身体结实的小叔子精心设制骗局,通过爱情阴谋来骗取她的既得利益和物质财产,当她明白一切后,万箭穿心,“人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钱”,于是她对钱财狂热地膜拜,为了得到金钱不惜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戴着枷锁的奴隶。

继而,七巧走向了“被食、自食、食人”的命运怪圈,在原欲的折磨下,不仅她做了情欲的俘虏又疯狂转型成了情欲的刽子手,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毁掉一双儿女的幸福作为自己最后的陪葬品。

“三十年后,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唉……家本是心灵的港湾,母亲又是家庭温馨气息的重要制造者,可七巧做主的家里处处充斥着她的抱怨、不满及无尽的欲望,拧结成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亲人窒息,家庭支离破碎。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没有悲壮,只有苍凉。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人呀,时代变迁,命运归己,境遇无常,向上希望犹在,向下深渊莫测,一上一下注定幸福与悲催。

读金锁记有感 篇6

“年轻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妹妹在深夜里看天上悬着的那一轮月亮时,我都会想张爱玲该是有点近视的,但她又不戴眼镜,我也一样,每每想起都觉得弥足珍贵。那样一个如苍凉手势的传奇女子又是怎样诉说几十年前那一轮月亮下的悲剧的?

我是不喜欢曹七巧的,最开始的时候。因着她,读完金锁记的时候,我觉得如此疯狂,这个世界。是她把她身边的人——她儿子、女儿都带入悲凉的境地,我是不谅解她的,那样的拖累人。再读一遍,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底下的女子,因着喜爱三爷季泽,她在姜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妻子30年。最初,她是当垆卖酒的女子,和一般的酒家女一样有着如花的心事,却在财欲与情欲的迫害下,性格扭曲,行为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我最终谅解了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苦,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她失去了爱情,亲情。她只是没有在受到封建家桎梏——那把金锁时和其他人一样沉沦而已,她有何错。

只是我依旧不能喜爱她,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谨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她终究把她的家变成了炼狱,里面的受尽折磨,外面的人看着逃之夭夭。又报复了谁?徒留下读者的无奈罢了。

这样的故事曾发生过,并且曾一直发生。“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完不了。”的确封建制度的压迫,只要封建思想还存在就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七巧存在,上演一个又一个的金锁记。那应该是张爱玲写作所想传达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生在世上,从来是充满磨难的。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如斯嘉丽经历的家破人亡。但人活在这世上,不应是沉沦在苦难中,与苦难一起成为苦难,而是向着一点希冀的光亮,勇敢而坚定地前行。曹七巧没有错,不能说我一定做得比她好,但我觉得放下才是解脱,永远存着希望,生活才会在阳光底下熠熠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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