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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天游峰的扫路人》有感

发布时间:2024-08-08

[感悟]读《天游峰的扫路人》有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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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捧起语文书,细细的评味着《天游峰的扫路人》这篇课文,聆听着这位高尚的扫路老人传递给我的精神,使我受益非浅。

章武在游完武夷山的天游峰时,意外发现打扫武夷山的竟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爷爷,不由的令正在读书的我十分得惊讶。七旬预示着他已年过花甲,已是一头白发,做事双手颤微,病缠全身的人。面对这攀爬艰难的险峰,他竟毅然选择去打扫它。我不解,他为何不安享晚年呢?原来这是一位自强不息、豁达开朗、乐观的老人。

朦胧中我仿佛看见老人正辛苦地一阶一阶地扫着台阶。渴了,就喝随身带的雪花泉水,甘甜的泉水慢慢地流进您的身体,滋润着您干燥的喉咙。您满意的笑了。饿了,就吃自己种的大米和青菜,那香喷喷的食物填满了您饥饿的肚子,缕缕余香残留在口中。累了,您就坐在台阶上眺望着四周,那秀丽的山河,美丽的风光尽受眼底,是那么的美,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完全写在老人饱经风霜的脸上。

我也有一位这样的爷爷,他身体健康、勤劳能干,他是一个70多岁的老人。每天总是乐呵呵的。

爷爷的眼睛现在也没有花。耳朵也不减当年的“威风”。

爷爷十分爱干活。他和奶奶家有四亩地,爸爸说爷爷老了,不让他种这么多的地了,可爷爷不仅种下了这四亩地,还在屋后开了一些荒地,种上了庄稼和菜。秋天收麦子,爷爷屋后的荒地却不让用联合收割机,他非要自己用手割。爷爷自己种的蒜苗每年还能卖好多钱呢!977139.Com

我心想:将来我一定要让爷爷吃得更好、住得更好。这就是我的爷爷,一个普通而又朴实的农民。我爱我的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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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读《哑舍》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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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哑舍》之前,我对楚汉相争十分感兴趣,而对于《哑舍》中老板的朝代——秦,怀有一些偏见。可看过之后,我才真正感受到,每个时代能够建立,就一定有它的道理。原来,每一个朝代,都是那么灿烂辉煌。

在《哑舍》这本书中,讲述了取舍、野心、谎言、亲情等诸多内容。在这样多的题材中,当我看完的那一刻,我想到最多的,就是取舍。

也许,取舍是最贴近我们生活的。我们时时刻刻都在面临着取舍。不,别说是我们,不管是谁都是要面临取舍的。就在我思索这个词时,我的一段经历突然浮现在脑海中。对它的突然出现,我开始有些惊讶,后终释然——这的确是我自己的取舍啊!

“佳源,起床了……”

我睁开双眼,明白自己要在这暑假的美好清晨,放弃甜美的梦而去上课了。

这是我自己作出的决定。

当妈妈让我自己决定是否上辅导班的时候,我就一直在纠结:上还是不上?如果上,就意味着必须放弃早上的懒觉,还要完成课后所留的作业……这对于我来说,真的有点无奈。而另一方面,我又想去补习一下功课,提高一下水平,这两者我都想同时满足,但是这似乎并不可能。

“想好了吗?参加吗?再给你一分钟。”

“嗯,我要参加。”

“真的?你别后悔。”

“我不后悔!”我听见了自己坚定的声音。

还好,我选对了。上了课之后,我感觉自己的确有了进步。

取舍?“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有舍,才有得,要想取得进步和好成绩,就要舍弃玩耍、放松的时间。反之,如果一味贪图安逸,不思进取,那么就会失去好成绩。世界是公平的,就像《哑舍》中描绘的帝王一样,得到天下惟我独尊的皇位,却失去了和儿女们一同享受天伦之乐的美好。有些人为了金钱不顾一切,殊不知他得到利益,也许恰恰失去了他最重要的东西。在有的时候取什么、舍什么,的确是一件很难决断的事啊……这也许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了吧……

人生就像做选择题,而这答案是不惟一的`。我怎么会想这么多呢?我摇头一笑,合上了书页。

我的取舍,又会如何呢?……

读金锁记有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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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金锁记有感 篇1

金锁记读后感1500字:

张爱玲《金锁记》中的主人公曹七巧,是一个可怜又可恨的人物,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

七巧的婚姻是不幸的,因为金钱利欲的驱使,致使两个阶层截然不同家庭组合在一起,使她始终忍受着常人不能理解的心理上重重的打击,导致她人格扭曲,行为变得乖戾,最终带着重重的枷锁走完了自己悲惨的一生,亲生儿女也都变成她的牺牲品,过着与她一样的不幸生活。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小说《金锁记》一开始,从两个丫头小双与凤萧的对话中引出了女主人公曹七巧,并申明了她卑微的身份:娘家是开麻油店的,嫁给了姜公馆有残疾的二少爷,做了姜家的二奶奶。“凤萧哟了一声道:‘开麻油店的!打哪儿想起的?像你们大奶奶是公侯人家的小姐,我们那一位虽比不上大奶奶,也还不是低三下四的人’。”小双道:‘这里头自然有个缘故。咱们二爷你也见过了,是个残废,做官人家的女儿谁肯嫁给他?”

七巧是小商贩家的女儿,小时候过着平常百姓的生活,有着平常人情感上的需求。然而金钱利益的诱惑使她由小商贩的女儿摇身变成了姜家的二奶奶,从此披金戴银,吃喝不愁,还可以使奴唤婢,可谓是拥有了一世的荣华富贵,却因此戴上了沉重的枷锁,葬送了自己的一生。从此,她每天都要面对她丈夫那如同没有生命的肉体,低三下四的忍受着姜家上上下下的所有人的歧视,连同丫鬟都不把她放在眼里;姜家二少爷得的是软骨病,整天躺着,“七巧哧哧的笑了起来道:‘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还没有三岁孩子高哪!’她嫂子一时想不出去劝慰的话,三个人都愣住了”。此时的七巧欲哭无泪,心里的痛无处倾诉。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文中极少有的描写七巧平静喜悦的句子。她渴望与正常人一样的爱情与生活,渴望别人的理解。然而梦想被残酷的现实燃成灰烬,她自己被重重的枷锁压在肩上,压得透不过气来,总是在绝望中挣扎,孤苦无依,没有一个人能靠得住的,即靠不得婆家又靠不得娘家,别无选择。

“只等丈夫和婆婆先后去世,等到分家时,七巧便熬出了头!”“七巧虽然不满意分家方案,虽然孤儿寡母还是被欺负了。”可终究曹七巧还是自己做主了!“她带着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另租了一幢屋子住下来,和姜家很少来往。”本该从此过上安静的日子。然而,金钱的诱惑与长期的精神压抑扭曲了她的灵魂,不幸的婚姻毁掉了她的幸福。她不再相信任何人,她开始变本加厉的报复身边的人,以致于自己的亲生儿女都不放过。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亲手扼杀儿子的婚姻,又亲手毁掉了亲生女儿的幸福。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他知道儿子女儿恨透了她,她婆家人恨透了她。她娘家人恨透了她。”七巧被金钱利欲的驱使,加上长年累月的病态心理,将她的内心摧残的人不人鬼不鬼。对自己的变态心理早就习以为常,麻木不仁了。“人生在世,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七巧的生命结束了,可怜又可恨的她悲催、绝望的一生中,始终不明白到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七巧本该拥有平常人的爱情与生活。她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然而如果挑中了他们中的一个,她将过着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的平常人该有的平淡的日子。

一切皆为虚妄,随它去吧!三十年前的人已经死了!三十年前的月亮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

读金锁记有感 篇2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同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后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么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美好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后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己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己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己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后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只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

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能力。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知道吗?他知道,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后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后的最后,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己,当时的自己快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己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己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己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己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己的命运从来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读金锁记有感 篇3

《金锁记》写了在新旧交替的时代,以曹七巧为主的姜家一行人的命运变迁。其中姜家二奶奶曹七巧受封建的毒害,可最终她又成为毒害他人的封建家长,如文中所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可见“金锁记”的金锁其实是黄金的枷锁,“金锁”是封建落后的思想对人性的封锁。

开篇从描写月亮开始,又以月亮结尾,文中更是多次出现与月亮相关的描写:三奶奶的陪嫁丫头凤箫夜里看见自己在月光中的手是青白色的、长安在月夜里悲伤地吹起口琴、七巧与儿子长白夜话的晚上月亮像个狰狞的脸谱、七巧的儿媳芝寿绝望倒在床上时,月光里她的脚是尸身的颜色——显而易见,“月亮”这一意象在《金锁记》中绝非团圆美满的象征,相反的,它的出现都伴随着惨淡的命运的发生,正如开篇所述“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可以说张爱玲从一开始就预示了人物命运的悲剧走向。

作为线索一般贯穿了三代人的七巧无疑多占笔墨,她悲剧的婚姻使她压抑而疯癫,这是她的可悲之处;她的出身造就的粗俗尖刻与行为上的不检点受人轻视,这是她的可恨之处。时间的飞速跳跃加速了故事进程,以十年为分界线:十年前的七巧作为弱势的一方被人操纵着命运,十年后的七巧在丈夫、婆婆逝世后一跃成为强势的封建大家长,开始在子辈身上延续她的悲剧,譬如对儿媳的压迫与针对,以及对女儿长安的荼毒。

长安这一人物与七巧是现在与将来的关系,从长安受到毒害的心路历程可以窥见七巧这一人物的性格形成。比如母女二人在感情生活上有相似点,都因封建家长的干预所以无疾而终或遗憾错过。只是长安要更勇敢一点,她为和童世舫在一起努力戒鸦片,虽然一切在七巧的干预阻挠下如螳臂当车,无济于事。

而“鸦片”这一事物充满了时代标志,它是包裹在飘飘欲仙醉生梦死外壳下的腐化的败絮,七巧从当二奶奶时就靠吸食鸦片麻痹自我,自甘堕落,而她成为封建大家长后又引诱女儿成为鸦片的囚徒。我认为鸦片在文章中不仅是一种增加时代感、真实感的道具,更是除了封建思想之外残害人性的另一道“金锁”。

张爱玲以她独有的华美而悲凉的笔触写下的姜家兴衰的几十年,无疑受到《红楼梦》的影响颇深,其中尤以对姜家细腻的布景环境描写为典型,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

读金锁记有感 篇4

薄夏的午后,静静坐着,捧一杯香茗,读一个故事,那幽幽的笔,诉说着一世的沧桑,淡淡的馨香化为苦涩的氲气弥散开来

《金锁记》是张爱玲早期的作品,完成时她不过23岁,这个早熟,执着,凉薄却富有才情的女子,她在本书中空前深刻的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曹七巧,曾被称为张爱玲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在之前所读的小说中似乎从未有遇到类似角色,那么疯狂,那么变态,那么神经质,那么难以置信,像一个孤魂野鬼。然而,你又会觉得她是可怜的,觉得她的悲剧是注定的,她命当如此,她是一个疯狂的凶手,可你却不忍心判她一个凌迟处死或五马分尸。你会感到她的一生是不幸的,即使你唾弃她。她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年代,她的生命从一开始就被加上了诅咒。她是一个恐怖的幽灵,更是一个失控的木偶。

她疯狂忘我的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人性的恶在那一刻达到了极致。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她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了一旁的我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这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呢?

或许是被锁住的欲望所产生的破坏性,这种破坏性是极大的,它毁了曹七巧的爱情,儿女。当欲望本身被压制到一定的程度,它就会以另一种力量与之势均力敌的形式出现,那就是复仇;而当复仇的对象无法成为一个具体的可捕捉的对象时,复仇的对象便转化成了自身,也就是以自残的形式出现。其实,就大多数的个体来说,相对于生存外部环境而言的物质需求与来自人内部的情欲几乎是同时,并以同等的能量出现在生命中的,当物质与情欲可以相互转换彼此补足时,人将处于一种非常平衡且幸福的状态;就如我们所熟悉的王子与公主的美丽童话,便是以物质欲望的完美结合所呈现出来的。但若这两者发生了冲突,比如《金锁记》里的故事,那么这两方的斗争就只能是以残骸自身作为唯一的结局。

张爱玲的文字让我纠结,曹七巧的人生让我惊悚,人性恶的发展扑朔迷离捉摸不清,却吸引着我一遍又一遍去观察思考它。每个人的心里都埋藏着罪恶的种子,让它孕育发芽成长需要营养和土壤,它会长成什么样子取决于你给了它什么。曹七巧那朵恶之花凋零的时候,又有多少罪恶的种子正在一片温热的土壤中蠢蠢欲动。正像张爱玲篇末所言: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阖上书本,依稀稠稠密密的思绪涌上,反反复复。

抿一口茶,聆听半世沧桑。

读金锁记有感 篇5

《金锁记》通过描写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折射出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攀附权贵。七巧出身卑微,嫁到公侯人家,他的大哥是高兴的,而可怜的七巧以身相许的却是一个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三岁孩子高的残疾人,即使这样公侯姜家老小上下全然不待见她,让她在家族的宗法礼教和人伦纲常双重无形的枷锁下,不敢越雷池一步,无形的枷锁不仅桎梏了她的人生自由,同时也压抑着她的情欲自由,这为她以后扭曲的病态人性和悲催的命运深埋下伏笔。

多舛的生活熬过十年后,糟糕的丈夫和强势的姜老太太相继过世,十年的青春终于换来属于自己些许的物质上的补偿,但却没有换来被压抑情欲的解放。身体结实的小叔子精心设制骗局,通过爱情阴谋来骗取她的既得利益和物质财产,当她明白一切后,万箭穿心,“人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钱”,于是她对钱财狂热地膜拜,为了得到金钱不惜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戴着枷锁的奴隶。

继而,七巧走向了“被食、自食、食人”的命运怪圈,在原欲的折磨下,不仅她做了情欲的俘虏又疯狂转型成了情欲的刽子手,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毁掉一双儿女的幸福作为自己最后的陪葬品。

“三十年后,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唉……家本是心灵的港湾,母亲又是家庭温馨气息的重要制造者,可七巧做主的家里处处充斥着她的抱怨、不满及无尽的欲望,拧结成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亲人窒息,家庭支离破碎。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没有悲壮,只有苍凉。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人呀,时代变迁,命运归己,境遇无常,向上希望犹在,向下深渊莫测,一上一下注定幸福与悲催。

读金锁记有感 篇6

“年轻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妹妹在深夜里看天上悬着的那一轮月亮时,我都会想张爱玲该是有点近视的,但她又不戴眼镜,我也一样,每每想起都觉得弥足珍贵。那样一个如苍凉手势的传奇女子又是怎样诉说几十年前那一轮月亮下的悲剧的?

我是不喜欢曹七巧的,最开始的时候。因着她,读完金锁记的时候,我觉得如此疯狂,这个世界。是她把她身边的人——她儿子、女儿都带入悲凉的境地,我是不谅解她的,那样的拖累人。再读一遍,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底下的女子,因着喜爱三爷季泽,她在姜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妻子30年。最初,她是当垆卖酒的女子,和一般的酒家女一样有着如花的心事,却在财欲与情欲的迫害下,性格扭曲,行为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我最终谅解了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苦,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她失去了爱情,亲情。她只是没有在受到封建家桎梏——那把金锁时和其他人一样沉沦而已,她有何错。

只是我依旧不能喜爱她,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谨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她终究把她的家变成了炼狱,里面的受尽折磨,外面的人看着逃之夭夭。又报复了谁?徒留下读者的无奈罢了。

这样的故事曾发生过,并且曾一直发生。“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完不了。”的确封建制度的压迫,只要封建思想还存在就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七巧存在,上演一个又一个的金锁记。那应该是张爱玲写作所想传达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生在世上,从来是充满磨难的。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如斯嘉丽经历的家破人亡。但人活在这世上,不应是沉沦在苦难中,与苦难一起成为苦难,而是向着一点希冀的光亮,勇敢而坚定地前行。曹七巧没有错,不能说我一定做得比她好,但我觉得放下才是解脱,永远存着希望,生活才会在阳光底下熠熠发光。

[感悟]读睡蟒边的雪兔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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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作品《睡蟒边的雪兔》,令我受益匪浅。

《睡蟒边的雪兔》主要讲了动物园里的雪兔繁殖的很快,而且观赏性又差,在动物园里只当做摆设,被认为可有可无的动物,于是便将雪兔大家庭里的一些雪兔拿去给其他食肉动物当食物,这样,既解决了雪兔笼里兔满为患的危机,又可以降低动物园里食肉动物喂食的成本。

在兔笼旁边,有一个大玻璃箱子,玻璃箱子里放养了一条黑尾蟒。被饲养员先投放到黑尾蟒笼子里的雪兔,似乎都被判了死刑,只不过是行型的时间为题:多则八九天,少则三四天。所有的兔子到了蟒蛇的笼子里,一闻到蟒蛇的腥味,一看到蟒蛇睡觉时也不会闭拢的冷凝的蛇眼,便吓得魂飞魄散,围着玻璃墙乱蹦乱跳,直到跳得口吐白沫,才明白自己是逃不出这个笼子的,便不吃不喝不睡,一两天就奄奄一息,有些兔子还没到睡蟒进食就已经衰竭了。这些兔子真是太可怜了!

这只黑尾蟒进食时,根本没必要向野外那样追逐、缠绕,只需爬到雪兔面前,将早已丧失理智的雪兔咬住,轻轻松松地吃下去,然后再爬到那一人高的木桩上睡大觉。好冷酷的杀手!我认为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雪兔是渺小的,只配给这只大黑蟒做食物;直到一只雪兔来到,我才对这些弱小的雪兔态度有了反转。

这是一只雌雪兔,它在进了笼舍后的第二天,就开始挖洞。到了巨蟒醒来的那一天,它才挖到刚刚才容得下自己身体的一半的洞,蟒蛇就醒过来了。当我以为这只雪兔必死无疑时,谁知雪兔机灵的躲开了睡蟒的一次次攻击。我暗自为雪兔呐喊:“打得好!要小心啊!”工作人员怕睡蟒饿着,就又从兔笼里捉来一只雄雪兔给睡蟒当食物。到了睡蟒进食完的第五天,那只雌雪兔就挖好了一个洞,产下了小兔崽。原来这是一只要当妈妈的雪兔。雌雪兔走到那一人高的木桩前,看了看洞里探出脑袋来的小兔崽,更加坚定了,于是,跳上去,抓了睡蟒一下,睡蟒愤怒地追逐着雪兔,可是睡蟒肚子不饿,于是又爬到木桩上,雪兔继续骚扰巨蟒,工作人员怕把睡蟒逼死,于是便把雪兔母子转移回兔笼。我真为它们感到高兴。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被雌雪兔深深的母爱感动了。它为了自己宝宝的安全,义不容辞的一次次躲避巨蟒,最后又为了自己的宝贝,主动攻击睡蟒。是的,雪兔去攻击睡蟒时是有一些犹豫,但是,当它看见宝贝的小脑袋时,目光不是更加坚定了吗?它为了自己宝贝的安全,义不容辞的一次又一次冒险。这是多么令人感动又感人肺腑的母爱啊!

[感悟借鉴] 读培根漫笔有感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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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读培根随笔有感。可以说,《培根随笔》中的随笔篇篇都是精品,篇篇都值得我们一便又一便地阅读、一便又一便地细细品味。

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论美》和《论友谊》两篇。我觉得,人生中最不可缺少的就是友谊,所以,我特别将这篇《论友谊》读了好几遍,其中,我特别喜欢那句:“得不到友谊的人将是终身可怜的孤独者,没有友情的社会将是一片沙漠,因此那种乐于孤独的人不是属于人而是属于兽的。”这句话将“喜欢孤独的人不是野兽便是神灵”和“一座城市如同一片旷野”这两句谚语概括起来,而且十分之精湛,令人折服。然而他在《论友谊》中的另一句话也是我们所熟悉的:“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句话将友谊的真正含义描写了出来,而且使我们切身体会到,即使刚刚吵完架的朋友看到了这句话,也回不由自主地想对对方道歉,因为友谊对我们来说,真的是太重要了,然而培根又将友谊的真谛描写的那么自然,无论是谁,都不会否认这两点。

第二篇是《论美》,这一篇不得不说同样是一篇佳作中的佳作。美到底是什么,其实没人能真正说清。我想,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无论未来如何,但见到一个人的第一面一定是看看他(她)的外表如何而不是立马探究他(她)的内在。培根的想法应该也是如此,但在他写的《论美》中却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的确,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不错,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事实上,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人亦却是如此——每天关注着自己形体和颜色之美,对于自己的内在的美却一点也不关心,就出现了很多很美丽的女生却出口脏话连篇,让人觉得很没教养,很不稳重的情况了,读后感《读培根随笔有感》。正如培根所说:“美犹如盛夏的水果,是容易腐烂而难保持的。”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培根能对世上的很多事情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并写下来让后人们一代一代传阅不是一朝一夕便可成的,也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们如果想要像培根那样成为一位有名的作家的话,也要多读、多练,让自己的作品也成为作为人的一生中的“卷首语”。

培根,他是命运多舛的一个人,生在官宦之家的他,年幼时就受尽了功名利禄的熏陶,长大后也就顺理成章的走上了仕途之路,然而,在经历浮沉的宫廷政变后,他最终被罢去官职。在沧桑的岁月里,他的人生受尽了苦难的历练,也就越显得芬芳。读他的`文章,就像在听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赐教,须耐心倾听,反复揣摩。《培根随笔全集》就是一个例子。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美德如同名贵的香料,焚烧碾碎时最显芬芳……而厄运则最能发现美德。”信手拈来的一句话,甚是耐读,索性将它摘下来。细细咀嚼一番后,竟被我品出几分味道来,我想不仅厄运能发现美德,它还能使自己更透彻的看待自身缺点。

今年八下期末考试的结果已尘埃落定,自己马失前蹄了。在听到消息的那一刻,如晴天霹雳,本还抱有一丝渴望,但在那一通电话之后,便都无处寻觅了。等自己反应过来,顷刻间泪水翻涌而出,像泄了堤的洪水,再也止不祝我哭了,自记事起自己是很少哭的,因为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太委屈了,可没人容我倾诉。那好几个日日夜夜只有我最清楚,“我努力了!”我敢说。而其也得到了收获,模拟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八上那次我也失利了,我多想打个咸鱼翻身仗呀!对这次的胜利,我已经“蓄谋“很久了,可事与愿违。在那几日,我极度消沉,堕落,不敢和同学通电话,上网也常隐身。闷闷不乐几日后,父亲终于发话了,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话,我懂,谁都懂。但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找“错因”,正如诸葛亮所说:欲思其成,必虑其败。不然再多的失败也不足为奇,同时也是徒劳的。经过这一次的惨训,我悟出了两个对自己而言的真理:

一、在考试前必须调整心态,不能沉迷于昔日的成就。

二、在今后考试中必须注意的一点,汇成一句话是:“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意思是说能做到的人一定是“说到做到“的人,但说得到的人不一定做得到。我属于后者。考试前,我刻意的去复习了英语,做足了表面功夫,看似勤奋,却不然,我还未深入的去复习,那时有太多的“柱子“挡在我面前。

相通这些后,我便不足为奇会得此结果了。再说,经过这一番深思,尚且也对得住那“八二”二字(英语考试得了八十二分)。

现在回眸这件事,心中还为有些遗憾和委屈。但豁达些看待这件事,纵观历史,谁无遇到过点小挫折呢?本书的主人公培根不就是吗?只要我们在犯错中得到进步,不也是好事,也就应了那句话:“吃一堑,长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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