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高中必读名著读后感(集锦5篇)。
优秀的书籍总是值得我们反复品读,在阅读作品之后,他给人带来的生活感悟是很多的。决定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有哪些写好作品读后感的秘诀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精]高中必读名著读后感(集锦5篇)”,欢迎你的品鉴!
高中必读名著读后感(篇1)
“一百年前,俄罗斯一位伟人为我们这一代点燃了一支最纯真的火炬,照亮了我们的青春。”他,就是列夫·托尔斯泰。
1828年列夫·尼古拉耶维奇出生在莫斯科南部的小村里,直到八十二年后去世,他一直没有离开家乡。托尔斯泰两岁丧母,九岁丧父。有两位热心肠的女人照顾托尔斯泰和他的四个兄弟姐妹。
他曾亲吻一匹老马,为了曾经使他受苦而求他原谅。此时他未来的才华已露出端倪:他有想象力,常为自己想象的故事伤心落泪;他那从不休息的大脑总是努力去思索人们内心之所想;他早熟的观察力和记忆力;他锐利的目光,能在丧礼参加者的脸上看出他们是否真的悲痛。
他自己说,他五岁时便已经第一次感到,“人生并非一种享乐而是十分沉重的苦役。”
他的成绩平平。他称自己的少年时代为荒漠时期:“一片黄沙,吹来阵阵炽热的狂风。”他很孤独,头脑总处于狂热状态。他自知长得丑,为了和别的“体面人”一样,他也去赌博,糊里糊涂得欠了一身债。“那真是彻头彻尾的放荡。”罗曼·罗兰评价道。[心得体会大全 xd63.COm]
“绝对的真诚”救了他,在他行为最放荡的时候,他也能头脑清醒地对自己作出毫不留情的批判。这种独立判断的做法,在他年大学时候已经用来批判社会习俗上和思想上的迷信。他看不起大学传授的知识,不愿做正规的历史研究,因思想大胆而被停学。
1852年,托尔斯泰的天才初次开花结果,他写出了:《童年》、《一个地主的早晨》、《袭击》、《少年》。
《童年》对他的成名颇有帮助。而凌驾在这一切作品之上,成为这第一道山脉峰的作品,是托尔斯泰最美的抒情小说之一,也是他的青春之歌的高加索诗篇——《哥萨克》。正如他自己所说:“青春万能之神,逝而难再的冲动。”从这一点来看,此书是独一无二的。
托尔斯泰的婚姻美满,使他在十到十五年间尝到了多年没有的和平与安宁。于是,他在爱情的庇护下从容考虑和实现他脑子里的杰作——十九世纪小说之牛耳的鸿篇巨制《战争与和平》和《安娜·卡列宁娜》。
在随后的作品中,托尔斯泰又将这些保持精神健康的训诫加以补充。《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的信仰是什么?》,《艺术批评》,《什么是艺术》……一种以爱来缔造人类的联合,另一种则向爱的人敌人作战,他写下了:《伊万伊里奇之死》、《民间故事集》、《黑暗的势力》、《克莱采鸣奏曲》和《主与仆》。这个艺术创作阶段的巅峰和终极,出现了《复活》。“仿佛一座又两个塔楼的圣母院,一个象征着永恒的爱,另一个象征着对世界的憎恨。”
《复活》是他晚年的成就,此时托尔斯泰已经七十岁。在弥留的床上,他哭了,不是哭自己而是哭天下不幸的人。于是,1910年11月20日早上,他称之为“解脱”的时刻来了,“死亡,值得赞美的死亡……”
罗曼·罗兰把托尔斯泰的一生比喻为“八十二年的生命为战场的战斗”。“生命的全部力量,所有罪过和德行都参与了这场既光荣又具有悲剧性的混战。——一切罪过,除了一种,就是他穷追不舍,即使到了最后的避难所也不肯放过的谎言。”
他有一个最美最温馨的名字,就是“我们的兄弟。”
高中必读名著读后感(篇2)
这些年,我已读了不少喜欢的的作品了,也了解了不少的作家了,心灵也丰富了许多。感觉自己的气质也有了一定的改善了,正如那句:“腹有诗书气自华”。在那些众多的文字中,我最喜欢的当是史铁生的文字了。他的文字对我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力,有一种强烈的共鸣感。
他的文字是灵魂的舞蹈,是心灵的飞舞。每次读他的作品,心中便泛起一阵阵涟漪,有时是波涛汹涌。读他的文字总会触动我的心弦,总会引起震颤,有时会弹奏出一曲绚妙的心灵之舞。读完他的文字总会有一种韵味无穷的感觉。
文字在他笔下便有了灵魂与情感,有了生命与力量。读他的文字叫品读,感受他的文字是在感受人生,他的文字不止是文字,而是生命的舞蹈。他的文字我几乎全部读过了,无论是他的小说,还是随笔或是散文,每一篇都是那么地令我喜爱,总会给我带来有一些触动。就拿他其中的一篇《合欢树》来说吧。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
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
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高中必读名著读后感(篇3)
看了追风筝的人,感人至深,让人沉重,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畅想了很多。
想起了童年,我也曾经第一次撒把骑车,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更想起了犯下的现在看似微不足道,但曾经害怕得不得了的小错误。像阿米尔一样,有很多我隐瞒了,即使很小的事情,可一定会有类似的心理活动,恐惧,懦弱。
想起了弟弟,我也有个弟弟,虽不是亲生,但一起长大,一起玩游戏机,一起踢球,一起打闹。我也曾经欺负过他,但不一样的是,有谁欺负我的弟弟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
想起了童年时眼里的那个爸爸。严厉,甚至是专制。曾经抱怨,挨打,甚至是恨过他,我很少会听到他的表扬,如同书中的阿米尔。不过,很幸运,爸爸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质的人,也是个大好人,同样如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作为儿子,我总是不断地模仿,追逐,然后超越。于是我长大了。在长大之后,爸爸不再是那个严厉的爸爸,变成了我的朋友,也会不断的给我信心,还是如同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父子关系都是这样发展的。
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正直,单纯,忠诚。它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为了别人隐瞒真相,没有一点自私。他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事,无言的付出,付出。正如书中他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希望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也许我是自私的,我一定会以哈桑的方式对待那个人。或者说,我也想做哈桑那样的人,只是我在寻找一个,我可以为之奉献一切的人。
阿米尔,书中的主人公,在不断的抉择中长大。就好比我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公。不断的遇到情况,抉择,走自己的路,其中会有恐惧,犹豫,逃避,很多很多,只希望我的选择不会让我在事发以后感到后悔。实际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我会后悔,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于是,一个善良的人,会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为了心灵的释放。
风筝,是人生的目标吗?是我们想要追逐的东西,是我们想要拿来炫耀的东西,是我们想要用它改变一切的东西。然而,是不是为了这风筝,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变,而改变成什么呢,一个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被释放出来,还是本身自己已经变了味儿,这一切值得么?还是有时候目标本身就会出些问题?
好像是有什么没写完,或者有些东西我写不出来,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足够的震撼,很多次我必须停下来,等内心平静下来再看,这是一本能够让内心强大起来的书。
高中必读名著读后感(篇4)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在树林里吹过。
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我震撼于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儿小院儿,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活,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
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
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着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小院儿里只有那棵树。
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
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__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当我读到了这篇文章时,我流泪了,肆意地流了,情不自禁地流了,心中的某种情愫被瞬间激发,瞬间感动了,那种是感动那么地深刻,流过泪之后,我发现我已从阴霾中走出来了。我对自己说,没有爱情,我依然要好好过,依然要坚信自己的路,说的那么地坚定,坚定如铁。
生活不止有爱情,爱情不是全部,还有那么浓厚的亲情,那么深的父爱与母爱,还有珍贵的友谊,不止于此,还有那么有意义的事要去做,还有那么多人的关心。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自己,无论如何也要积极生活。活着就是一种美好,我对着天空脱口而出。天空好蓝,好蓝。
高中必读名著读后感(篇5)
故事中的猎人们将斑羚逼到了悬崖绝壁,唯一的出路是跳到对面的山峰,可是有6米的距离,成年的斑羚只能跳5米,小斑羚4米,斑羚陷入了绝境,没想到斑羚们想出了办法,那就是一头老斑羚和一头小斑羚配对跳跃,在小斑羚跳可是往下坠时候,老斑羚成了踏脚石,小斑羚得到了助力,再一使劲,成功的跃到了对面山峰,而老斑羚坠落深渊……斑羚们如此配对,除了一对失败外,最终只余下了一只头羊,猎人们射出了子弹,可是头羊坚持着,没有倒下去,自我走向了心中最美的地方。
书中有一个故事《老马威尼》最让我感动,在云南,交通不便。运送货物全靠牲畜,曼广弄寨村里的召光甩家里养了一匹杰出的马,威尼。在一次运输东西时,威尼凭着自我多年的经验当起了领头马,一只虎窜入马群,眼看着马群乱作一团,货物也即将丢失,主人召光甩焦急万分,于是走进威尼的身边抚摸了它,在它的耳边小声的说:“仅有靠你把虎引开了,威尼。”没想到威尼听懂了主人的话,独自向前奔去,狼也朝着威尼奔跑的方向追去。整个马群又恢复了平静,驮着货物继续往前走。不一会,远处的山谷里传来了阵阵虎的啸叫,马的悲鸣。
看到了那里,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总结出了3点:第1,威尼虽然是一匹上了年纪的老马,可是它却有着很强的凝聚力,能起到带领马群的作用。第2:威尼对自我的主人是忠心耿耿,一旦主人遇到了危险,它总是冲在第一个,帮主人化险为夷。第3:威尼十分的勇敢,当同伴有危险,它能牺牲自我的生命去保护自我的同伴,所以我真的很佩服威尼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佩服它的勇气。